人民日报70年消息选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3月28日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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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
3月28日为“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”
本报拉萨1月19日电记者张帆、汪志球
报道:1月19日上午,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“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”的决议,到会382名人大代表一致决定把每年3月28日设为“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”。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确宣布决议获得通过时,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,经久不息。
1959年3月28日,周恩来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,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,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原西藏地方政府职权。从此,西藏百万农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翻身获得了解放,真正当家做了主人。这不仅是中国人权史上的伟大创举,也是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篇章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,设立“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”,是为了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,纪念百万农奴翻身得解放,同时彻底揭露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反动与黑暗。
史料表明,旧西藏占人口不到5%的官家、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,占有西藏几乎全部的耕地、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。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%。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,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,可以买卖、转让、赠送、抵债和交换。人们连起码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,民主权利更无从谈起。
“设立‘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’,这是全区280多万农牧民共同的心愿,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创举。”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加旺堆说,“有些人总想歪曲西藏的历史,颠倒黑白,想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有这样一个纪念日,可以让我们头脑始终保持警醒。”曾经是帕拉庄园“朗生”(家奴)的日喀则江孜县江热乡班觉伦布村尼玛次仁老人说:“曾经的那段苦难生活不堪回想,如今幸福的生活要珍惜。”
(2009年1月20日第1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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